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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之家
关于推荐福州市“工人先锋号”、“五一先锋岗”的通知
2013-10-12 00:00  
    
各工会小组:

    
根据《关于申报福州市“工人先锋号”、“五一先锋岗”的通知(榕工办[2011]12号)》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,为实现福建电大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建功立业,拟在我校各处室学院中推荐一个“五一先锋岗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
一、    推荐对象

    
2010年度在本职岗位中为推动福建电大事业发展,服务基层等做出突出贡献,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处、院、系科室。

    
二、推荐条件

    
以创一流工作、一流服务、一流业绩、一流团队为内容,围饶学校中心工作,团结本部门同志,立足本职、爱岗敬业,服务基层、甘于奉献。

    
1. 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,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教学和管理水平。

    
2. 坚持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,工作深入扎实,管理科学民主,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,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工作效率、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突出。

        3. 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,工作成绩显著,在发展先进生产力、促进社会进步、服务基层、服务师生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    
4.坚持以人为本、科学发展,具有积极进取、奋勇争先,团结协作、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,教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,团队凝聚力强、影响力大、教职工信赖的集体。

    
三、推荐要求及程序

    
1.各工会小组按照上述条件做好推荐工作,于4月2日前将所推荐的单位名单报校工会。

    
2.在各小组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校工会召开工委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审核。

    
 

    
 

    
 

    
 

    
校工会

    
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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